淺談租屋補貼詐領之風險

•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近年房價居高不下,人民居住問題一直是執政政府重點關注的政見與施政方向,其中包括興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屋補貼等政策,不過興建社會住宅耗時冗長,除用地取得困難、興建進度緩慢,有時有需要之人也可能因條件無法符合申請資格而遭排除。相較於此,「租屋補貼」政策(例如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直接錢進口袋,人民更為有感。

然而租屋補貼的美意不一定能直接傳遞到人民身上,相信社會上多數租客一定都有相同的經驗「房東希望不要申請租屋補貼,以免遭國家徵稅」,租客基於租房壓力下也只能妥協,政策美意形同具文。但光譜另一端,也有房東與租客反其道而行,共同簽訂「假租約」(無真實承租或虛報較高租金),向政府領取補貼後,再由房東或房客分配獲利。

上述所提到「房東與租客共同簽訂假租約以詐領補貼」之行為,除可能涉及刑法上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之罪責以外,因內政部營建署對於租屋補貼之申請,僅係依申請人提供之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因此亦會成立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應注意,房東與房客因為是基於共同犯意,偽造假租約並行使,是房東與房客是成立上述罪名之共同正犯,兩個都逃不掉。

另除前述刑責以外,若違法事實屬實,租屋補貼資格將被撤銷,基此先前所獲得之租金補助也將喪失法律上依據,遭政府追回。一來一往間,沒被補貼到,還要賠上刑事責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

文末,也預祝各位夥伴們,2024新年快樂,在新的一年,大家鴻圖大展,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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