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思維將改變法律實務Design Thinking will change the practice of law

• posted by 吳宜臻律師 (Erica Yi-Chen Wu)

 

設計思維將改變法律實踐

 

Design Thinking will change the practice of law 

                                              作者:吳宜臻律師(Erica Yi-Chen Wu)

 

在偶然間因為客戶在新創階段投資不足並期待能引進更多天使或是資源進客戶的公司,突然看到在一篇如何解決客戶需求的文章中讀到一個標題為「設計思維」(Design Thinking)的內容,這才知道原來法律界中,正開始討論「法律設計思維」(Legal Design Thinking),讓我驚為天人地拜讀完文章,正式的將此革命性地新的法律商業模式介紹給各位。

 

也許您之前已經聽說過法律設計思維,如果您已經確切地知道它是什麼,如何使用它以及它可以為您做什麼(業務),請停止閱讀。但是如果您抱著好奇新和開放的態度來了解更多訊息與新知,那麼請讀完這篇文章。我們將以清楚、直觀和易於理解的方式解釋(我們主觀的認定的觀點)關於「法律設計思維」。其中,將試著定義何謂「法律設計思維」、為何使用「法律設計思維」、「法律設計思維」的影響等面向。

 

什麼是法律設計思維?

 

要先了解法律設計思維,就要先知道何謂「設計思維」(Design Thinking),設計思維是一個以人為本的設計精神與方法,是一種以人的需求與行為做為出發,為各種與人有關的問題尋求創新解決方案,也可量科技與商業的可行性,並創造更多的可能性。設計思維可與理性分析思考有很大不同,目前都將設計思考再分解成五大步驟:「同理心」(Empathize)、「需求定義」(Define)、「創意」(Ideate)、「製作原型」(Prototype)、「實際測試」(Test)

 

由於設計思維是著重在視覺思維和用戶體驗(UX)設計的交叉學科,目的是要達到真正最貼近使用者的設計,利用跨域的專業可以透過不同觀點激發出更多創新的可能,設計思維與法律之關聯,在20194月的芬蘭赫爾辛基(被人們認定屬於世界設計之都)舉辦的第二屆法律設計高峰會組織論壇中,即大膽預測:設計思維將改變法律實踐。該論壇中將法律設計思維提出法律設計應該側重於通過影響人類行為的服務,經驗和產品來改善生活質量,並利用同理心和設計研究技術來引出人們的潛在需求,以便發想創建現有產品和服務的新解決方案,達到創新和改進。一個運用良好的法律設計方法考慮了所有設計思維方面,並從一開始就整合了法律,採取更積極的方法,為客戶尋找加強業務的機會並架構具有戰略和法律決策的競爭優勢,不只在避免法律風險,旨在創造更多符合客戶現實生活需求的法律運作模式。

 

為何使用法律設計思維

 

設計思維可以創造同理心並且在法律、科技的世界中,建立和人之間的媒介與橋樑。具有設計思維的律師,允許律師進行更有效的客戶訪談和更好的溝通,甚至可以以人的需求為出發的法律議題。法律設計思維不僅對法律專業人士,對於客戶與法律間的互動,設計出一套模式,可以改善業務與法律之間的合作,並彌補法律在面對業務和客戶間溝通障礙。

 

法律設計思想的影響

 

法律設計原則上必須在文字上看起來能讓讀者更容易理解,文字不僅僅是裝飾,設計法律文件與文件的內容,與試圖實現的目的及其有效性密切相關。此外,透過法律設計可以解決法律制度中看不見的系統性問題,現實世界變得多元且不可預測,現有的法律體系無法因應各種快速變化的生活交易型態,透過新的法律設計思維建立一個全新的模組來處理產生的「法律問題」。在客戶提出新的模式的法律需求時,律師要能提供創造性的解決問題的技能,這已遠遠超出「像律師一樣思考」,只有在律師學習重新關注如何為客戶服務,如何創造和實現價值的新概念,為客戶提供更好的界面和工具,使他們能夠遵循法律程序,又能將法律理由更全面地整合到業務中,並且科技可能重新設計使用法律並製作使用客戶友好的法律工具,使一般人都能夠掌握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以後當律師面臨到客戶提出一個缺資金的需求時,可能律師需要了解的是更多有關於客戶需求資金的範疇,究是融資或是業務擴張的意思,而解決方式不再是只有單純文字上的提供契約,甚或可能是找到投資人或財會專家一起合作,為該客戶診斷真正背後的原因,為客戶設計一套可以繼續在營銷世界站穩的方案,這也許是法律設計思維的模式,一個不同過去的律師業務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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