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社會交易上的事實未告知,是否有構成刑法詐欺的可能?
posted by 作者: 林宗翰 律師
案例:A因未正常繳納房貸,遭銀行將房屋執行假扣押,A為增加收入,遂將該房屋出租,但未向承租人B 告知房屋上有假扣押之事,也未告知有積欠房貸之事。然而,A之後仍因無力向銀行繳清,至該房屋被拍賣,B之租約亦遭法院除去。B以A隱瞞個人財務資訊的之行為,提告A詐欺,A是否構成刑法詐欺罪?抑或僅是民事爭議?
觀看文章詐欺罪與債務不履行
posted by 作者: 吳宜臻 律師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在生意上總有不順心時,萬一有不能履約時,卻又得來一個刑事詐欺案的被告身份,在台灣司法實務上,由於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違約者履約時,法院必須先繳裁判費即請求標的金額的1%,因此,許多債權人或被害人在尚未求償有下落前為減少損失,能省則省,都習以提起刑事詐欺罪之告訴來追究,「以刑逼民」遂成為常態。但是在詐欺罪的構成要件上究竟如何,實有必要理解。
觀看文章如果威爾史密斯在臺灣金馬獎_談刑法上所謂「義憤」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本日最熱門的話題,除了本土疫情有再度爆發之趨勢,無非就是奧斯卡頒獎典禮上,威爾史密斯(Will Smith)因頒獎人於台上揶揄妻子之光頭造型,憤而衝上台前呼頒獎人一巴掌。此事一出,網路上的討論開始分為兩派,一為「護妻心切,老婆受生病掉髮之苦竟遭嘲笑,何錯之有」之肯定派;另一則為「打人即是不對」之譴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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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作者: 林宗翰 律師
日前在新聞媒體上常見有開車糾紛,例如甲車駕駛人或是因為不滿被乙車駕駛人逼車,或是危險駕駛,或是被超車,於是甲車加速攔停乙車,二車駕駛人下車之後,由口角衝突升級,竟演變成互持球棒互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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