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物之瑕疵責任

posted by 作者: 林宗翰 律師

猶記2021年、2022年間全球新冠肺炎流行,各國政府採取限制進出口措施,造成全球國際貿易衰退,其中缺晶片事件,影響車商新車之供應能力,消費者為求買到特定車款,轉向中古車市場尋車,竟出現有部分中古車的車價高於新車車價之難得一見情形。 消費者購買中古車,常見之爭議在於購入中古車之後,覺得車況與其預期不符,換句話說,消費者購入中古車後,發現中古車有各種瑕疵,因此衍生向車行請求賠償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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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飛來橫禍-淺談近期工安意外之民事請求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臺灣近期工安意外頻傳,坐捷運能被建案工地攔腰斬斷,等公車也能遭天外飛來冷氣機擊墜,更因此都發生令人不捨之死亡結果。在此之中,工作安全意識須提升與政府須再更落實勞動與工作安全檢查之議題外,與吾等一般人最接近者,無疑是究竟誰須對此事故負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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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初探-國軍教育訓練召集津貼發給是否有違平等原則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筆者近期接受國防部5日國軍教育訓練召集(下稱教召),就目前教召所給予之「薪俸津貼」,略抒拙見於本月月報。 首先應說明者,關於教召之權利義務或津貼等細節規定,經筆者於教召末一日綜合訪談會之詢問,法源基礎均是「國防部內部準則」、「國防部長指導」等內部行政指導或行政命令,無見於公開網路中,因此,以下規範依據均係司令部人員所給答覆,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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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善盡教養之責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我國民法第187條第1項:「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同條第2項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簡言之,未成年人對他人造成侵害的民事賠償責任,除非法定代理人能證明未疏懈監督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否則法定代理人須與未成年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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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盡「元」絕?蛋價飆漲之法律時事淺談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自民國111年底,我國雞蛋產量即因禽流感、雞隻飼料成本上漲、氣候條件變更等因素而一路攀漲,時至本文截稿(112年3月27日),蛋價仍居高不下。本月月報跟上時事,就蛋價價格如何形成與有關法律的適用,與大家分享如下: 壹、 「雞蛋價格」是如何形成? 按畜牧法第27條第4款:「中央畜產會之業務如下︰……四、接受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協調個別畜產品有關之畜牧團體、畜牧場、飼養戶、販運商及消費者代表,擬訂該項畜產品之生產數量及適當價格。」。因此,現行制度下,雞蛋產銷價格是透過「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台灣蛋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由產銷雙方共同研商產銷資訊以協議雞蛋決價。(委員會成員包括中央畜產會、養雞協會、蛋雞業者、蛋商、合作社、加工業者、運銷商及學者專家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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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損害賠償等相關議題

posted by 作者: 林宗翰 律師

報載日本壽司郎的公用醬油瓶及迴轉壽司盤遭少年用口水舔抹,影像流出後,震驚日本社會,事件發酵後,日本壽司郎公司的股價下跌,市值蒸發日幣160億元,日本壽司郎也就該事件,對少年及其父母提起訴訟求償。 以上開案例而言,「公司股價下跌之損失」,若以臺灣相關法律是否可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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