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初探-國軍教育訓練召集津貼發給是否有違平等原則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筆者近期接受國防部5日國軍教育訓練召集(下稱教召),就目前教召所給予之「薪俸津貼」,略抒拙見於本月月報。 首先應說明者,關於教召之權利義務或津貼等細節規定,經筆者於教召末一日綜合訪談會之詢問,法源基礎均是「國防部內部準則」、「國防部長指導」等內部行政指導或行政命令,無見於公開網路中,因此,以下規範依據均係司令部人員所給答覆,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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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善盡教養之責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我國民法第187條第1項:「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同條第2項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簡言之,未成年人對他人造成侵害的民事賠償責任,除非法定代理人能證明未疏懈監督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否則法定代理人須與未成年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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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盡「元」絕?蛋價飆漲之法律時事淺談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自民國111年底,我國雞蛋產量即因禽流感、雞隻飼料成本上漲、氣候條件變更等因素而一路攀漲,時至本文截稿(112年3月27日),蛋價仍居高不下。本月月報跟上時事,就蛋價價格如何形成與有關法律的適用,與大家分享如下: 壹、 「雞蛋價格」是如何形成? 按畜牧法第27條第4款:「中央畜產會之業務如下︰……四、接受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協調個別畜產品有關之畜牧團體、畜牧場、飼養戶、販運商及消費者代表,擬訂該項畜產品之生產數量及適當價格。」。因此,現行制度下,雞蛋產銷價格是透過「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台灣蛋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由產銷雙方共同研商產銷資訊以協議雞蛋決價。(委員會成員包括中央畜產會、養雞協會、蛋雞業者、蛋商、合作社、加工業者、運銷商及學者專家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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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損害賠償等相關議題

posted by 作者: 林宗翰 律師

報載日本壽司郎的公用醬油瓶及迴轉壽司盤遭少年用口水舔抹,影像流出後,震驚日本社會,事件發酵後,日本壽司郎公司的股價下跌,市值蒸發日幣160億元,日本壽司郎也就該事件,對少年及其父母提起訴訟求償。 以上開案例而言,「公司股價下跌之損失」,若以臺灣相關法律是否可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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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遷戶籍投票罪之構成要件與不罰例外

posted by 作者:沈柏亘 律師

去年地方九合一選舉甫結束,2024年馬上就要進行我國第十六屆正副總統、立委大選,展現我國日益成熟茁壯的民主制度。關於選舉、投票行為可能涉及到的刑事問題,除大家熟知的賄選問題外,其實還有刑法第146條第2條的虛遷戶籍投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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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發財金之相關法律責任

posted by 作者: 林宗翰 律師

每年到了農曆年節期間,台灣各地廟宇除了是民眾走春及參拜的熱門景點,也是民間宗教信仰習俗上「借發財金」的地點。據報載,南投縣紫南宮每年借出之發財金約達新台幣4億元之多,可見「借發財金」之風氣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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